1月17日,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《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》(赣府厅字[2018]9号),对全省11个设区市、100个县(市、区)和121个省直单位2017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结果进行了通报,我院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等次为优秀。
近年来,在省公节办和院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,院属各单位(部门)深入贯彻落实《公共机构节能条例》和《江西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》,狠抓节能措施落实,加大节能技术推广和改造力度,加强节能宣传和制度建设,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明显成效,圆满完成了节能目标任务,为我院乃至全社会节能降耗做出了表率。